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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注册公司讲解小微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17 20:41:20 点击:110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当前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目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减低税率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第一条进一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即是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实际的所得税率为10%(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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