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代理公司分享退(免)税认定需要什么呢?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G 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
2、纳税人应提供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3、需报送的资料
(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G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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