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G 加入WTO以后,我G 的生产企业与G 外的交流日益加深,但是竞争也越来越大,同时G 家鼓励出口,因此生产型企业做出口退税才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今天诺曼公司和大家聊一下出口退税的时间安排,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4个时间规定:
一是“30天”。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F票或普通F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F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以上4个时间点是诺曼出口退税公司总结出来的经验,有许多刚刚开始做出口退税的生产型企业的都会忽略这些细节,导致出口退税款下来的时间很长,有的将近1年才退下来,更多出口退税问题,可以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