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2、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3、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4、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5、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6、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7、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报资料(新办)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报资料(新办)
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流程图(现场制售、批发或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零售普通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流程图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流程图(现场制售、批发或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机制构建于正航CAP创新开发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过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开发的平台化软件,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