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参照一:
法律法规、政策法规、G 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严禁的不可运营;法律法规、政策法规、G 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理应批准(审核)的,经审核行政机关准许后凭批准(审核)文档运营;法律法规、政策法规、G 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不用批准(审核)的,企业登记独立挑选运营。(在我G 开展根据ARM的网络服务器主板芯片组解决方法的设计方案、封裝、检测、市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在我G 开展与根据ARM的网络服务器主板芯片组相关的手机软件及参照系统软件的设计方案、市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购商品的進口(涉及到名额许可证书管理方法、重点要求管理方法的事宜和货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办理)。
半导体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参照二:
集成电路芯片生产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检测;电子器件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项目;半导体材料吸收合并元器件生产制造;电子元件批發;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件零售;电子设备零售;电子器件、通讯与全自动控制系统科学研究、开发设计;
半导体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参照三:
一般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方案、产品研发、市场销售;电子计算机高新科技、光电科技、信息内容尖端科技的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转让技术、技术咨询;货品与技术性的进出口贸易运营(國家限定、严禁和需经审核进出口贸易的货品和技术性以外)。(所述业务范围涉及到后置审批的,凭批准证明材料或批准证在有效期限内运营,未经审批同意不可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