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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2 12:21:11 点击:59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G 务院办公厅管理决策布署,推动所得税实际性降税,现将2020年增值税改革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所得税一般纳税人(下列称经营者)产生所得税应纳税额市场销售个人行为或是進口货品,原可用16%征收率的,征收率调节为13%;原可用10%征收率的,征收率调节为9%。

  二、经营者购入农业产品,原可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节为9%。经营者购入用以制造或是委托加工物资13%征收率货品的农业产品,依照10%的扣除率测算进项税。

  三、原可用16%征收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商品劳务公司,出口退税率调节为13%;原可用10%征收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商品、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出口退税率调节为9%。

  2020年6月30此前(含2020年4月1此前),经营者出入口前述涉及货品劳务公司、产生前述涉及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可用所得税免出口退税方法的,购入时已按调节前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实行调节前的出口退税率,购入时已按调节后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实行调节后的出口退税率;可用所得税免抵退税方法的,实行调节前的出口退税率,在预估免抵退税时,税率小于出口退税率的,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作零参加免抵退税测算。

  出口退税率的实行時间及出口商品劳务公司、产生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的時间,依照下列要求实行:出口报关出入口的货品劳务公司(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入口以外),以中G 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标明的出入口时间为标准;非出口报关出入口的货品劳务公司、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以出口F票或普票的出具時间为标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入口的货品,以货品出境时中G 海关出示的出G 货品办理备案明细上标明的出入口时间为标准。

  四、可用13%征收率的海外游客买东西离境退税物件,退税率为11%;可用9%征收率的海外游客买东西离境退税物件,退税率为8%。

  2020年6月30此前,按调节前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实行调节前的退税率;按调节后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实行调节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实行時间,以出口退税物件所得税普票的出具时间为标准。

  五、自2020年4月1日起,《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相关事宜的要求》(税务总局〔2016〕36号下发)一 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终止实行,经营者获得房产或是房产在建项目的进项税已不分2年抵税。先前依照所述要求并未抵税结束的待抵扣进项税,可自2020年4月税金隶属期起从销项税中抵税。

  六、经营者购入中G 游客物流运输,其进项税容许从销项税中抵税。

  (一)经营者未获得所得税增值税专票的,暂依照下列要求明确进项税:

  1.获得所得税电子器件普票的,为税票上标明的税额;

  2.获得标明游客身F证信息的航空货运电子机票行程单的,为依照以下计算公式进项税:

  航空公司游客运送进项税=(门票+燃油费)&pide;(1+9%)×9%

  3.获得标明游客身F证信息的铁路线火车票的,为依照以下计算公式的进项税:

  铁路线游客运送进项税=票上额度&pide;(1+9%)×9%

  4.获得标明游客身F证信息的道路、水道等别的客票的,依照以下计算公式进项税:

  道路、水道等别的游客运送进项税=票上额度&pide;(1+3%)×3%

  (二)《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实施细则》(税务总局〔2016〕36号下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相关事宜的要求》(税务总局〔2016〕36号下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选中“购入的游客物流运输、贷款业务、餐饮经营、住户平时服务项目和游戏yl 服务项目”改动为“购入的贷款业务、餐饮经营、住户平时服务项目和游戏yl 服务项目”。

  七、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容许制造、衣食住行性第三产业经营者依照本期可抵扣进项税加计10%,抵扣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下列称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

  (一)本公示所指制造、衣食住行性第三产业经营者,就是指出示邮政快递服务项目、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类(下列称四项服务项目)获得的销售总额占所有销售总额的比例超出50%的经营者。四项服务项目的实际范畴依照《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房产注解》(税务总局〔2016〕36号下发)实行。

  2020年3月31此前开设的经营者,自2020年4月至2020年3月期内的销售总额(经营期未满12月的,依照具体经营期的销售总额)合乎所述要求标准的,自2020年4月1日起可用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

  2020年4月1今后开设的经营者,自开设生效日3月的销售总额合乎所述要求标准的,自备案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可用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

  经营者明确可用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后,当初内已不调节,之后本年度是不是可用,依据上本年度销售总额测算明确。

  经营者可记提但未记提的加计抵扣增值税额,可在明确可用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本期一并记提。

  (二)经营者应依照本期可抵扣进项税的10%记提本期加计抵扣增值税额。依照现行标准要求不可从销项税中抵税的进项税,不可记提加计抵扣增值税额;已记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本期,相对调减加计抵扣增值税额。计算方法以下:

  本期记提加计抵扣增值税额=本期可抵扣进项税×10%

  本期可抵减加计抵扣增值税额=上期终加计抵扣增值税额账户余额+本期记提加计抵扣增值税额-本期调减加计抵扣增值税额

  (三)经营者应依照现行标准要求测算一般记税方式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下列称抵扣增值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区别下列情况加计抵扣增值税:

  1.抵扣增值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零的,本期可抵减加计抵扣增值税额所有结转成本下一期抵扣增值税;

  2.抵扣增值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零,且超过本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本期可抵减加计抵扣增值税额足额从抵扣增值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增值税;

  3.抵扣增值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零,且低于或相当于本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本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扣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至零。未抵减完的本期可抵减加计抵扣增值税额,结转成本下一期再次抵扣增值税。

  (四)经营者出口商品劳务公司、产生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不适合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其相匹配的进项税不可记提加计抵扣增值税额。

  经营者混合销售出口商品劳务公司、产生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且没法区划不可记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依照下列计算公式:

  不可记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本期没法区划的所有进项税×本期出口商品劳务公司和产生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的销售总额&pide;本期所有销售总额

  (五)经营者应独立结转加计抵减额的记提、抵扣增值税、调减、盈余等变化状况。骗领可用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或虚提升计抵减额的,依照《中华共和G 税款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要求解决。

  (六)加计抵扣增值税现行政策实行期满后,经营者已不记提加计抵扣增值税额,盈余的加计抵扣增值税额终止抵扣增值税。

  八、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期终留抵税额出口退税规章制度。

  (一)另外合乎下列标准的经营者,能够向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退回增减留抵税额:

  1.自2020年4月税金隶属期起,持续六个月(按季缴税的,持续2个一季度)增减留抵税额均超过零,且第六个月增减留抵税额高于50万余元;

  2.纳税信用等J 为AJ 或是BJ ;

  3.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前36月未产生骗领留抵出口退税、进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情况的;

  4.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前36月未因逃税被税务局惩罚2次及左右的;

  5.自2020年4月1日起未享有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现行政策的。

  (二)本公示所指增减留抵税额,就是指与2020年3月末对比新提升的期终留抵税额。

  (三)经营者本期容许退回的增减留抵税额,依照下列计算公式:

  容许退回的增减留抵税额=增减留抵税额×进行组成占比×60%

  进行组成占比,为2020年4月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前一税金隶属期限内已抵税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含税控盘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F票)、中G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型交款书、解缴税金完税凭证标明的所得税额占当期所有已抵扣进项税的比例。

  (四)经营者应在所得税税务申报期限内,向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退回留抵税额。

  (五)经营者出口商品劳务公司、产生跨境电商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可用免抵退税方法的,申请办理免抵退税后工资,仍合乎本公示要求标准的,能够申请办理退回留抵税额;可用免出口退税方法的,有关进项税不可用以退回留抵税额。

  (六)经营者获得退回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对调减本期留抵税额。依照本条要求再度考虑出口退税标准的,能够再次向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退回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要求的持续期内,不可反复测算。

  (七)以虚提高项、虚报申请或别的蒙骗方式,骗领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局追讨其骗领的退税款,并依照《中华共和G 税款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要求解决。

  (八)退回的增减留抵税额中央ZF 、地区分摊体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示自2020年4月1日起实行。

  专此公示。

  

G 家财政部 G 家税务总 中G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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