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农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的任免
农户农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即董事长由农户农业合作社组员交流会大选和免去。《农民擅长合作社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农户农业合作社组员交流会由全体人员构成,是本社的权利组织,大选和免去董事长、专家、实行公司监事或是监事会成员;第二十六条要求,董事长、专家、实行公司监事或是监事会成员,由组员交流会从本社组员中大选造成,按照此方法和规章的要求行使职责权力,对组员交流会承担。必须注重的是农户农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应在本社组员中大选造成,非本社组员不可出任法人代表。
有关外G 投资公司法人代表,理应各自合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相关要求。外G 投资的企业的法人代表的岗位职责、候选人及其任免与内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基本一致。